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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互助县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05月06日2644人浏览

互助就业

根据《青海省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管理办法》相关政策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到县政务中心四楼就业窗口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满足的范围及条件

(一)凡在本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个人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满足的条件

1、是属于重点扶持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是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 住房贷款、 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提供的具体规定

(一)个人自主创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

(二)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二年,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三)根据青财金字[2020]1569号文件的精神: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三、贷款程序

(一)提交申请。贷款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提交到县政务中心四楼就业窗口申请审核。

(二)报送资料银行认定。经办金融机构接到贷款申请后,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申请人的贷款资格认定和担保审核。

(三)发放贷款。贷款申请人与经办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四)创业贷款需提供公职人员担保,无法提供公职人员担保的乙方不准为其发放创业贷款。


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注:正本须缩印)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注:正反面复印)

(三)夫妻双方户口薄复印件各一份(注: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人页复印到同一页)

(四)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

(五)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一份(注:创业证第二页和店面名称复印到同一页)

(六)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一份(注:法人自己的店面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店面须提交租赁合同)

(七)经营场所实体照片复印件一份(注:店面的门头名称照片和实体照片打印至一张A4的纸张上)

(注:所有上交材料须复印至A4纸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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